背景
目前的指南认为尽管证据为C,但并不推荐对没有血流动力学异常的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患者的非梗死相关的狭窄病变血管进行血运重建。本实验的目的即观察与仅罪犯血管血运重建相比完全血运重建的获益。
方法
使用“culprit coronary revascularization”和“multivessel ST EMI”关键词在数据库中系统地进行搜索关于初次就诊或已住院的仅罪犯血管血运重建与完全重建相比较的研究。纳入研究的对象为2009年10月30日以前的英文论文。合格的对象是非均匀的,因此需要用Meta分析对相关结果进行分析。
结果
根据八项研究至少得出一个有意义的结果: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患者中共有857个患者行完全血运重建,876个患者仅行罪犯血管血运重建。主要的不良心血管事件在两比较组相似(OR=0.67{0.34, 1.32})。两组的死亡率没有差别(OR = 0.70 {0.47, 1.04}),血运再次重建在完全血运重建组及仅罪犯血管血运重建组无明显差别(OR = 0.71 {0.34, 1.47})。本研究排除了有血流动力学障碍的患者其中两个实验包含了3-5%的休克病人。
结论
目前研究没有显示出在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患者完全血运重建比仅罪犯血管血运重建获得更大益处。